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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意!这些农药已禁止使用

发布时间:2024-03-19

简介:11月29日,农业农村部农药管理司发布《禁限用农药名录》。《农药管理条例》规定,农药生产应取得农药登记证和生产许可证,农药经营应取得经营许可证,农药使用应根据标签规定的应用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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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月29日,农业农村部农药管理司发布《禁限用农药名录》。《农药管理条例》规定,农药生产应取得农药登记证和生产许可证,农药经营应取得经营许可证,农药使用应根据标签规定的应用领域、安全间隔期用药,不得超范围用药。剧毒、高毒农药不准用于防治卫生害虫,不准用于蔬菜、瓜果、茶叶、菌类、中草药材的生产,不准用于水生植物的病虫害防治。

1  严禁(停止)使用的农药(46种)

六六
六、滴滴涕、毒杀芬、二溴氯丙烷、杀虫脒、二溴乙烷、除草醚、艾氏剂、狄氏剂、汞制剂、砷类、铅类、敌枯双、氟乙酰胺、甘氟、毒鼠强、氟乙酸钠、毒鼠硅、甲胺磷、对硫磷、甲基对硫磷、久效磷、磷胺、苯线磷、地虫硫磷、甲基硫环磷、磷化钙、磷化镁、磷化锌、硫线磷、蝇毒磷、治螟磷、特丁硫磷、氯磺隆、胺苯磺隆、甲磺隆、福美胂、福美甲胂、三氯杀螨醇、林丹、硫丹、溴甲烷、氟虫胺、杀扑磷、百草枯、2,4-滴丁酯

 

注:氟虫胺自2020年1月1日起严禁使用。百草枯可溶胶剂自2020年9月26日起严禁使用。2,4-滴丁酯自2023年1月29日起严禁使用。溴甲烷适用于“检疫熏蒸处理”。杀扑磷已无制剂登记。

 

2  在部分范围严禁使用的农药(20种)

 

 



转载:农资网 
信息来源:农业农村部农药管理司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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